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2026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2026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提供市内至新区办公70人工作日通勤服务, 市内金山至新区邮政公司、市内珍珠泡至新区邮政公司共2条通勤线路,每条线路单程约25公里。
范围:早晚班通勤车服务
项目预算:总预算39.5万元,年预算19.75万元(每台限价395元/台/天,两台合计790元台/天,2025-2026全年工作日约500天)
服务期限: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从事通勤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侵权行为的企业。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CA办理及采购文件获取:进入《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8:30-18:00)。
4.2获取文件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如分支机构报名需同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对其分支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3、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4、文件获取登记表(供应商需自行下载打印手填)。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现场纸质递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通勤车服务。市内金山至新区邮政公司、市内珍珠泡至新区邮政公司共2条通勤线路。
四、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实际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第四条(一)3.属于业务置换、框架合作的公司客户,或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以及公司客户指定的合作方,按照合作协议需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相关工程、货物及服务的;如相关协议有合作金额等要求,则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的适用情形。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振兴区胜利街1095号
五、公示期限: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反馈给采购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邮政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91号
联 系 人:崔颖
联系电话:0415-2128290
电子邮箱:1517445040@qq.com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0415-2891557
电子邮箱:ddhx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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