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缴费平台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缴费平台服务费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缴费平台服务费采购项目
2年
现法院缴费系统为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法院需求开发的缴费软件,现我公司与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缴费平台技术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我公司开展的法院缴费业务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即“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为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马玉君
电话:0472-8615102
六、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