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消防系统维保、检测、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标包三)
时间:2024-09-26     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消防系统维保、检测、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消防系统维保、检测、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4-2863)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编号:HYHA2024-2863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消防系统维保、检测、器材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三家投标人,分别为分行全辖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提供提供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消防器材供应服务、消防系统检测服务。签署单价合同,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为3年。

1.4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其中标包一、标包二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包均为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包序号先后顺序,只推荐该投标人顺序在先的一个标包为中标候选人,另一个标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序号

标包名称

合作期限

标包1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三年

标包2

消防系统检测服务

标包3

消防器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2.8.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8.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2.9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认证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截图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标包2: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2.8.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8.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2.9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认证的消防设施检测资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截图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标包3: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2.8.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8.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上午0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逾期获取招标文件者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4.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方式(扫码填报信息+注册登记+发送资料):

4.2.1扫码填报信息:投标人扫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选取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后保存提交(经办人选择逄昊晟)。

4.2.2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择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平台客服电话400-615-8711(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CFCA证书技术支持:400-8809888或其官网。

4.2.3投标人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报名。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费用,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至邮箱(panghaosheng@sdhyha.com)及上传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4.3招标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

4.4账户信息: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支行;

行号:10000209781841;

账号:93702401001402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项目负责人:逄昊晟,0532-85761207,panghaosheng@sdhyha.com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支行

行号:10000209781841

账号:937024010014020011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9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