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协商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是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多年来,邮储银行厦门分行工会坚持在集体协商工作中主动作为,将工会“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让集体协商可持续、劳动关系更和谐、职工权益有保障。
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案例征集活动中,邮储银行厦门分行工会集体协商案例脱颖而出,作为厦门金融系统唯一的入选案例,被厦门市总工会主办杂志《厦门工人》第199期刊登推广。
厦门分行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工作起步较早、规范有序、连续性强。自2014年起就实现集体合同与女职工专项保护集体合同全覆盖,目前已连续签订3次集体合同,并送厦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全面维护职工利益;每次集体合同签订前,协商职工方代表名单均事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后通过;协商双方代表高度重视集体合同草拟工作,充分调研、反复斟酌、审慎定稿。通过主动作为,厦门分行将工会“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调研聚焦“难点、痛点、热点”
通过调研,找准职工最关切的问题,是厦门分行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前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例如在2017年初集体合同到期前,时值国家开放二胎生育政策不久,《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至180天,部分职工反映“什么情况下产假时长能顶配”“企业最低工资保障何时能高于全市标准”这两个问题引起了工会的关注。
确定集体合同协商职工方代表名单也是调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让调研更加充分准确,厦门分行工会建立集体合同调研材料清单,根据每个问题邀请具有代表性的条线职工加入职工方代表,分组进行调研。例如针对女职工产假天数的问题,厦门分行工会邀请从事审计、财务、法律等专业的职工,列入组织职工方代表分组进行调研,收集了较为翔实的基层职工难点、热点、痛点信息与实例。这为集体协商打下了坚实基础。
协商讨论“够深、够实、够准”
通常在集体合同协商时,厦门分行工会组织行政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多轮充分讨论,既要深入对问题的根源症结进行探讨,更要拿出扎实有效的举措,拿出让职工满意的解决方案。
针对女职工产假天数的问题,厦门分行工会组织召开了集体合同协商双方工作小组会议,行政方代表以人力成本、经营指标等数据表达企业完成收入、利润指标的艰难,坚持女职工产假从98天起步。职工方从事法律、审计专业,拥有丰富女工工作经验的代表轮番上阵,以调研收集的案例分别陈述女职工特别是生育二胎女职工在母亲与职工角色之间平衡的不易与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几番拉锯战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女职工产假158天起步,难产(含剖腹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胎再增加15天。
这套经过实践检验的协商方法,在协商企业最低工资之时也得到了充分的运用。2020年底,厦门分行工会组织了一场聚焦“企业最低工资保障何时能高于全市标准”热点问题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结合银行业经营发展实际、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工资现状水平等情况,参照厦门市政府颁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整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提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比厦门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500元,行政方认为此举不是简单增加500元的问题,企业的人工成本(含五险一金企业缴交部分)增加将超过500元,同时提出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应符合一定条件,即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方可享受。第二轮协商时,职工方代表接受行政方代表提出的“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应符合一定条件”意见,着重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厦门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职企实现“共享、共赢、共进”
2017年初集体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厦门分行女职工生育人数同比增长超过20%,困扰女职工的“产后休息时间不足”问题得到一定缓解,多数女职工表示在集体合同保护下,敢于生二胎、可以养育好二胎。
这是集体协商成功案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厦门分行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以后,广大职工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人应享有的权益,增强了职工对企业发展的希望、信心和感恩之心,职工争做“邮储工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在加快企业转型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工作等方面先进集体与个人不断涌现,凝聚了企业发展正能量,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建功新时代,聚焦企业改革发展主战场,在多项全国性劳动竞赛中勇创佳绩,达到了职工收入不断增加、企业效益持续增高的双赢效果。在集体合同覆盖期间,厦门分行获“厦门金融五一劳动奖状”“厦门市金融业普及金融知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厦门分行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主要得益于分行党委的统一领导,大力推动构建“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工会推动、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职工代表大会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关职工权益、企业发展,特别是与职工收入分配有关的决议,经过一定程序和形式,纳入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之中,在职工代表大会议程中安排专项听取行政相关单位履行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集体协商工作质量提升。
在此期间,厦门分行工会被厦门市总工会评为“厦门市五星级职工之家”,下辖集美区杏北支行获评总部“模范职工小家”,思明区支行营业部、湖里区支行营业部获评总部“职工小家示范点”。□黄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