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17))

    ——关于新时代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

    作者: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19-08-13

      1.“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

      (155)“一国两制”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一国两制”就是在统一的国家之内,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个别地区依法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在过往的人类政治实践中还从未有过。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香港、澳门实现了和平回归,改变了历史上但凡收复失地都要大动干戈的所谓定势。“一国两制”是中国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的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是中华民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的新贡献,凝结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国智慧。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走上同祖国共同发展、永不分离的宽广道路。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受到充分保障,港澳同胞当家作主、依法享有广泛自由和民主权利。香港、澳门经济平稳增长,对外交往日益活跃,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同祖国内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独特而重要的贡献。港澳同胞对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信心不断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不断加强。

      “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是完全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是有强大生命力的。

      (156)“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我们将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一国两制”的提出,本来就是为了照顾台湾现实情况,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始终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我们团结台湾同胞,推动打破两岸隔绝状态,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推动两岸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达成“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九二共识”。开启两岸协商谈判,推进两岸政党党际交流,开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巩固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格局,取得一系列反“台独”、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胜利。台海形势从紧张对峙走向缓和改善,两岸关系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两岸关系发展历程证明: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和法理事实,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认同,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台海形势走向和平稳定、两岸关系向前发展的时代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国家强大、民族复兴、两岸统一的历史大势,更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

      2.推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行稳致远

      (15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意味着“一国两制”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符合港澳居民利益,符合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实际需要,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国人民共同意愿。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

      (158)“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澳门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必须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守“一国”之本,实现“两制”和谐相处、相互促进,既要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也要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建设好。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对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

      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等,否认或抗拒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邓小平同志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把路走对了走稳了,否则就会左脚穿着右脚鞋——错打错处来。

      (159)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不移把“一国两制”实践向纵深推进,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把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澳门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支持香港、澳门抓住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新的重大机遇,更加积极主动助力国家全面开放,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治理实践,更加积极主动促进国际人文交流,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不断推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加强对港澳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为青年发展多搭台、多搭梯,创造有利于成就人生梦想的社会环境。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3.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160)民族复兴、国家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两岸关系发展历程的历史定论,也是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两岸中国人、海内外中华儿女应共担民族大义、顺应历史大势,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最根本的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虽然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未分裂。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两岸同胞同属一个民族,这一历史事实和法理基础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它表明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也不是“一中一台”。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双方就能开展对话,协商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台湾任何政党和团体同大陆交往也不会存在障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要两岸同胞共同推动,靠两岸同胞共同维护,由两岸同胞共同分享。

      (161)和平统一,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是影响两岸关系行稳致远的总根子,总不能一代一代传下去。两岸同胞是一家人,两岸的事是两岸同胞的家里事,当然也应该由家里人商量着办。

      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我们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我们郑重倡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

      统一是历史大势,是正道。“台独”是历史逆流,是绝路。当前,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现实威胁是“台独”势力及其分裂活动。“台独”煽动两岸同胞敌意和对立,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台海和平稳定,阻挠两岸关系发展,只会给两岸同胞带来深重祸害。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

      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162)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亲望亲好,中国人要帮中国人。要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壮大中华民族经济。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推动两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合作,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支持两岸邻近或条件相当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两岸同胞要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化育后人,弘扬伟大民族精神。

      台湾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复兴。支持和追求国家统一是民族大义,应该得到全民族肯定。大道之行、人心所向,势不可挡。所有台湾同胞应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和平,像追求人生的幸福一样追求统一,积极参与到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正义事业中来,在新时代携手同心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