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担当应在“曝光”前
作者:辛董超来源:中国邮政报发布时间:2018-07-24

  “同一条道路,一会儿限速每小时80公里,一会儿限速值成了70公里、60公里、40公里……”在媒体报道山东境内部分道路像过山车、限速值频繁切换的问题后,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召开了道路交通限速管理新闻发布会,通报限速管理改革办法,出台了上下匝道不设限速、连续超速违法只罚一次等多项整改措施。

  对这一次的整改措施,网友普遍持肯定态度。众所周知,车辆速度过快带来诸多安全隐患,限速是保障出行安全的必要之举,但如果是忽上忽下的“过山车式”限速,却会浪费道路资源、影响出行效率,造成“道路越来越宽了,回家却越来越慢了”。而且,突如其来的限速值变化,加上限速标识不明显,即便是老司机也会无所适从,导致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事实上,关于山东境内道路限速规定“够奇葩”的吐槽在网络上发酵已久,相关部门也曾以“山东地形以丘陵为主”作为限速值波动过大的主要原因作出回应,但这样的理由显然无法使人信服,因为像潍高路等很多道路都处在开阔的平原之中。在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前,限速“忽高忽低”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治。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久而未决的老问题,为什么在高强度曝光后,就能立马整改到位?

  成为网络热点之后,舆论谴责、上级斥责,“压力山大”之下“一步到位”解决问题,这样的“整改套路”寻常见。例如,某医院“丁义珍式窗口”一经媒体曝光,马上就加高了,原来经常不翼而飞的患者座椅也“飞”回来了;马路上的井盖丢了,群众反映了许久,几个相关职能部门来来回回“踢皮球”,没一个肯负责,但媒体一曝光、上级一督办,两个小时就有盖了……从事实和结果来看,多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其实一开始并不是什么大事、难事,可就是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硬生生地推、拖成了“老大难”。需要提醒的是,不作为不担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引发干群矛盾,损害党的形象,被处理或问责是大概率事件,纯属咎由自取。

  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来说,在“责任田”里履职尽责是天职、是义务、是本分,该做的事就得做,该担的责就得担,尤其是自己挖的“坑”、埋的“雷”,哪怕含着泪也得自己跳下去、蹚过去。不推就不动,不催就不做,以为自己能赚到什么呢?拖出了惊天动地的事故,搞出了千夫所指的舆情,代价可能是“你付不起的”。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